4月26日,南京市公安局发布《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公告显示,南京落户条件将进一步放宽,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,可以直接办理落户。多年前盛行一时的“买房落户”再次登场,能激起多大水花?
出国前后的想法差异,像是典型的“围城”困境。